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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我會提供正在讀書準備國家考試中的人一些自身的經驗,是一些很實際的準備策略和讀書方法,

我自己考過的都是法律相關類科,但我相信也能應用在社會學方面的領域,

在系列結束之後我會告訴你為什麼我要寫這樣的系列:)enjoy~

 

座右銘:考試和讀書是兩回事

 

給願意相信我並且踏過考場的你:

(一)分析打點:

如果您踏過考場,拿到過成績單,請記得不要看到不錄取就無心去看分數。如果你有一科的分數是30分或更低,你可以樂觀的推估,自己大概還有四分之三(相當容易)的打點分數沒有拿到。

為什麼說是樂觀呢,因為那代表下次考試,你的成績會大幅提升。這一點,我真的是很樂觀。

什麼是打點呢? 真的非常的簡單,就是考題分佈,很粗略的把一個科目裡的內容,按照前後分成四個區塊(預期題目是四題就可以了),然後認定有一題一定會從那個區塊裡出來(所以這四區塊同等重要)。也許妳會反駁我:這我也知道啊,但每年哪有一定的,有時候會有混合題啊,有時候會有獨門暗器啊。孩子,當然是會有的,但不要總是在乎例外,而忘了制定大方向。想像一下有多少人每年都在看前幾章的熱門考點,卻忘了把書讀完呢? (我是不知道有多少啦,但我當了好幾年這樣的考生)

以民事訴訟法來說,總則很重要,一審很重要,人事訴訟很重要,第二審第三審很重要...這個時候首先要獨立出來做為一個得分重點的是哪一區塊呢?朋友們,這裡面第一個要把握的區塊,是那個被放在後面但大家常常忘了唸的人事訴訟程序,原因是:1. 每年一定會出(你很難想像有一張國家考試的考卷沒有考到人事訴訟程序的),2. 範圍有限(它的"考點"有限,要知道一個區塊考點多少,可以去翻一下補習班參考書或講義),3. 經常是獨立的一題,所以得到最重要的評價,你甚至可以優先去讀它,因為得分效率最高。

那麼第二重要的區塊是什麼呢?如果是我,我會選擇第二三審的上訴審,也是因為:1. 每年一定會出(上訴的概念和前面的訴訟總則還有一審不同,你可以想像一張考卷裡沒有提到上訴審嗎?),2. 範圍有限(他的考點真的很集中,代表投資的效益很可觀),而且很有機會是獨立得一題。3. 從某個角度來說,它在一本書的位子比較後面,沒讀到的人比較多,正是你拉開比分差距的打點。

那麼第三重要的區塊是哪裡呢?這個時候就要動腦一下,是人人都在念的民訴通則?一審?還是小額?簡易?調解?和解?假扣押假執行假處分?這個時候要冷靜一點...先去看考點分佈。小額和簡易訴訟程序,調解跟和解程序,這一類讓訴訟經濟簡便的程序算是司法實務的熱門,考點跟份量拿來做一題應該很合理;換個角度,假裝妳是出題老師,想要出一張人人稱讚的好題目,花個一整題,或是兩大題裡都有小題提到它們,是不是看起來專業?很合理也很合邏輯呢?所以你也可以推定它會出。至於執行程序出的機會是有,但不是每年,也可能在強制執行或物權裡考,獨立成一題好像還不至於,跟著物權和強執一起準備就可以了。

現在往上看一看,妳是不是已經準備了四分之三的打點?

剩下最後的一個區塊,會落在範圍最大,考點最多,投資報酬率也最低的通則和一審裡。我不太擔心這個區塊,因為這也是絕大多數人最熟的一個區塊。其實這個區塊涉及許多基本概念,也有很集中的考試重點,只要從被動的"看書"換成全面的主動攻擊,把這個區塊拿下對於將來的執業也會有幫助的。(詳見我將來會提到的:一張白紙讀書法)

再舉一個例子,如果是民法:民總.債總.債各.物權.親屬.繼承,這時候你會舉手說我知道了!!列為第一優先的一定是親屬繼承,叮咚叮咚~~首先以出題者角度來說,他一定會力求考題平均分配,來形成一張人人稱讚的好題目,所以親屬繼承是會被優先列出來命題的區塊。再進一步看,親屬跟繼承不太可能是分開的兩題,那樣比重太重了。所以親屬繼承是一個區塊。

然後是物權,理由也是它的範圍(在考試上)合理,考點集中(符合經濟效益),值得掌握。很多人會怕物權,但請冷靜的想想:念物權比念債權的投資報酬率高多了...聽說現在司法官考試不考強制執行了,不知道還有沒有別的考試會考強制執行,真的,物權和民訴是強執的根基啊~強執常常在"就是"在考物權和民訴,強執去和物權民訴"沾到邊"的法條,都是考試重點(也不單只強制執行這一科,這種跨科的題目會出現在民訴或民法裡)。為什麼會這樣呢?因為~看起來很專業!(但不代表它就"很難",這是兩回事)

然後是民總,民總裡的基本概念其實常常考,但也許大家一開始就念民總,對它太有感情了,所以沒有辦法換個角度來看它:它就是個範圍小,且必會出現考題的地方,所以可以列為準備的一個區塊。

現在往上看,有沒有發現之前沒有掌握到的區塊呢?如果有,那真是好消息,因為妳的成長空間就在這裡。每一個科目在準備前先策略性地這樣分割一下,然後運用妳的智慧和感受(是的,感受)去排列準備的先後順序,會提高功率。如果上述的分類適用於您,下次不論您有沒有上,平均分數是一定會增加的。

但是不要跑來問我:ㄟ~那行政法怎麼分?兩科合併怎麼辦?商事法這樣就沒意義啦~我又不是考法律科目,別的科目也可以嗎?我認為可以,因為這麼做的目的是:把整個考試範圍拿來作分析來提高得分效率。我尤其是要分享給那些比較右腦取向的人,左腦的人擅長分析,而右腦的人則在國考裡浪費了很多時間。我認為右腦取向的人適度學習結合雙腦並用,應該有適合右腦人學習世間法的方法。讓我們一起探索吧~

 

好了,下一回我們會講到:

(二)分析考試

 

祝您有美好的一天^^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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